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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机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

2012-7-20浏览量:63

  医生办公室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门卫值班室设紧急报警按钮……记者日前从福建获悉,福建省卫生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福建省医疗机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类医疗机构建立由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技术手段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有效预防突发群体事件。

  根据意见,医疗机构的一些重点区域(部位)都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安装和视频监控系统,具体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氧中心;大中型医疗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血液、“毒、麻、精、放”物(药)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存放点;计算机数据中心、档案室(含病案室)等区域或出入口。

  医院门卫值班室、收费室等重要部位应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医疗机构大门出入口要实现无盲区视频监控。此外,视频监控区域还包括门诊楼、住院部、行政楼、医技综合楼、重要物品存放库、停车场、太平间等重要区域的出入口、主要通道以及门卫值班室、医患调解室等。意见还提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出入口也应安装视频监控。

  按要求,医疗机构应设立监控中心(室),对本单位的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及系统安全信息进行集中监控与管理。中心可以与公安 110联网功能,有专人24小时值班。针对视频监控图像,要设置涉密和隐私区域画面遮挡功能,对需要查看涉及保密和医务人员、病人隐私的视频监控图像,须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经医院领导批准。

  此外,在医疗机构周界以及重要区域,还要安装在线电子巡查装置,安全管理人员将配备电子巡查设备进行定期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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