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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审议通过

2013-7-2浏览量: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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