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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收费站自动发卡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2-8-10浏览量:202

  所属地区:广西
  受委托,拟对高速公路机电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收费站自动发卡系统采购及安装。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由于目前自动发卡系统设备和技术日趋成熟,为了有效地节省人力,提高智能化水平,计划将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全线10个收费站共26条发卡车道改造为入口无人值守发卡,安装无人值守自动发卡机、车型自动识别器及货车重量预估设备。
  招标范围: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吴圩、苏圩、扶绥、渠黎、渠旧、崇左、天西、宁明、夏石、凭祥等收费站。
  招标内容:本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工程资料及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部服务。
  工期要求:工期为3个月(90个日历天)。
  设备供应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生产或经营供应商且注册资金达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临时三级)及以上或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资格,2007年至2012年间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已运营高速公路类似货物的供应及安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施工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自动发卡机品牌和型号在最近3年内应用于国内高速公路的供货总量不低于100台(从2009至2012年,须提供用户使用证明)。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7日至2012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原件(须核原件并提交存档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打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授权书(须提交存档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3 本设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潜在投标人邮寄招标文件的请求。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0时。请各投标人在2012年8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 9时至10时内递交投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详情请登录:中国电力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zb.com)
  联系人:罗宇
  电话:010-58032092 
  手机:15321066327
  传真:010-58031216
  邮箱:luoaijie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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