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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2020-12-29浏览量:346

  为加强协会档案管理,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本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定的工作要求,结合行业协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范围。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文件以及执行省、市有关行业相关政策的规定文件版本等,依《章程》规定,协会围绕行业开展的各类工作材料(含财务工作),其他需保管规档的材料。

  2、上述材料在收集、整理、保管规档的过程中,要指派专人认真负责、在执行好带给利用与销毁等有关规定后,确保其完整真实、有效和安全。

  3、档案材料应分门别类按序排放,应柜有编号内卷材料有序号, 做到一目了然、排列整齐。档案室内应整洁卫生并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4、档案材料的借阅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按序号放回原处。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准私自带回家中和不相关人员查看,做好借阅登记和保密工作。

  5、协会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利益,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应按协会有关规定辞退或追究法律职责。

  6、切实做好档案室内的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霉、防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日日清扫和通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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