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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 企业资质证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

2024-1-19浏览量:16

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

企业资质证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安防行业行为规范,树立企业的诚信形象,创建行业品牌,提升企业创新应用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行业企业管理和设计施工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本行业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行为规范》、《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企业技(物)防资质管理办法》、《丹东市安防行业“优质安防工程”项目评比办法》,特制定《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企业资质证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简称《资信证管理办法》)。

一、资质证信用等级评定是指企业在取得现有行业安防资质等级证的基础上,对企业在组织机构建设、施工管理措施、设计施工能力、工程建设质量、履约诚信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的、公正地的审核评定,并给予相应资质证信用等级的工作。

二、本《资信证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在丹东市行政区域内取得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等级达标资质的企业。

三、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企业资质证信用等级的评定由市安防协会行业专家委员会组织,依行业相关制度开展考核评定工作。

四、资质证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由行业委员会组成的资质证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具体实施,评定小组设专家组成员“3-5”人,专家组成员从市安防协会专家库中抽签选定。

五、行业资质证信用等级分为“5A”级、“4A”级和“3A”级。

六、行业企业获得三级以上等级达标资质满一年后,可自愿申请行业资质证信用等级考评。

七、取得“5A”级资质证信用等级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获得等级达标三级(含)资质以上满一年;

2、企业取得法定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5A”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3、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企业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5、年度完成技防工程量200万(含)以上;

6、获得三项(含)以上经行业专家组考评的“优质安防工程”项目(每项工程为50~80万以上)。

八、取得“4A”级资质证信用等级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获得等级达标三级(含)资质以上满一年;

2、企业取得法定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4A”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3、企业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4、年度完成技防工程量150万(含)以上;

5、获得二项(含)以上经行业专家组考评的“优质安防工程”项目(每项工程为50万以上)。

九、取得“3A”级资质证信用等级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获得等级达标三级(含)资质以上满一年;

2、企业取得法定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3A”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3、企业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4、年度完成技防工程量100万(含)以上;

5、获得一项以上经行业专家组考评的“优质安防工程”项目(每项工程为30万以上)。

十、《资质证信用等级》的评定程序

1、会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组织材料审核,符合条件行业专家组组织考评;不符合条件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

3、根据申报级别和考评工程,由行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

4、考评结论报理事审议通过后,下发含有资信等级的《等级达标资质证》。

十一、申请《资质证信用等级》所需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填写《丹东市安防行业企业资质证信用等级申请审批表》;

2、会员证和《等级达标资质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取得法定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的信用等级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5A级企业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年度完成的工程量统计表及安防设施档案(包括每项工程的合同书、工程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情况、维修保养服务记录等)复印件;

 6、“优质安防工程”证书复印件。

十二、《资质证信用等级证》考评的工程依据《丹东市安防行业“优质安防工程”项目评比办法》实施。

十三、经评定后取得不同资质证信用等级的企业,由行业协会发放证书,并在行业《等级达标资质证》的资信等级栏目中标注。

十四、取得“5A”信用等级资质证的企业,在经当年公安机关备案后,其企业等级达标资质证可免检三年。免检后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会费可随年检年限减免不少于15%。

十五、取得“4A”信用等级资质证的企业,在经当年公安机关备案后,其企业等级达标资质证可免检一年。免检后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会费可随年检年限减免不少于15%。

十六、取得“3A”信用等级资质证的企业,在经当年公安机关备案后,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年度会费可减免不少于10%。

十七、取得各级资信证的企业,有效期三年。三年后行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现企业资信等级重新开展考核评定工作。

十八、专家组在考核评定时,可依《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论证程序》第九条参照执行。

十九、本《资信证管理办法》由丹东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十、本《资信证管理办法》自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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