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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2016-12-26浏览量:257

 一、技防资质条件

  第六条 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等级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技防报警服务资质。其中,一级至四级资质为等级资质,等级资质实行逐级晋升和降级原则。 


  第七条 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150万元。  
  (二)获二级资质证书二年以上,近二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80万元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近3年内承建安全防范工程总造价在5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高(中)级职称不少于6人,取得《丹东地区安全技术防范培训证书》(简称《培训证书》)以及参加行业其它相关培训不少于12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家部委办局授予企业相关荣誉、称号的等。  
  (五)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需要,施工机械设备先进、成套,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用户满意程度高,信誉良好。  
  (七)按国家规定签定了劳动合同。 


  第八条 二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100万元。  
  (二)获三级资质证书两年以上,近二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50万以上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近3年内承建安全防范工程总造价在3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高(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取得《培训证书》以及参加行业其它相关培训不少于8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具备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五)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的需要。施工机械设备先进成套,具备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设备。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用户满意程度较高,信誉良好。  
  (七)按国家规定签定了劳动合同。 


  第九条 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50万元。  
  (二)获四级资质证书一年以上,一年内承担过3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30万以上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近3年内承建安全防范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高(中)级职称不少于1人,取得《培训证书》以及参加行业其它相关培训不少于5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需要。具有必要的设计工具,具有成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常用的工程勘察、系统调试和检测仪器。  
  (五)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信誉良好。  
  (六)按国家规定签定了劳动合同。 


  第十条 四级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5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固定资产总价值超过10万元。  
  (二)企业具有工程费用概算、预算能力和系统调试能力。具有各种入侵探测器、各类防护器材、供电系统设施的安装调试能力、及管线敷设、布线、系统连接的能力。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一年内取得《培训证书》不少于2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设计工作室、计算机房。专用的施工设备间,模拟测试工作间、库房、办公室。  
  (五)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信誉良好。  
  (六)按国家规定签定了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技防报警服务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50万元。  
  (二)企业具有工程费用概算、预算的能力,与移动、联通等公司建立通信资源系统平台租用和建立技防报警系统使用能力。具有报警服务的各类防护器材和设备,能完善报警服务系统的安装调试能力,完善和公安机关110出警的对接,具备快速出警的反应能力。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一年内取得《培训证书》不少于2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保安队员需经过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专业服务培训。  
  (四)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视频中心监控室、设计工作室、计算机房。专用的施工设备间,模拟测试工作间、库房、办公室。  
  (五)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保险服务保证措施;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信誉良好。  
  (六)按国家规定签定了劳动合同。  
  (七)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从事技防报警服务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方能从事经营活动。  

 

二、物防资质条件

  第六条 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物防资质分为防弹复合玻璃及金库、防盗安全门和防盗锁三种,其中防弹复合玻璃及金库资质设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并实行逐级晋升和降级原则。防盗安全门和防盗锁为经营和安装资质。 


  第七条 防弹复合玻璃及金库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300万元。  
  (二)获二级资质证书二年以上,近二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80万元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近两年承建安全防范工程总造价在5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高(中)级职称不少于6人,取得《丹东地区安全技术防范培训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以及参加行业其它相关培训不少于12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或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家部委办局授于企业相关荣誉、称号的等。  
  (五)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需要,具有必要的设计工具,具有成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常用的工程勘察、系统调试和检测仪器。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用户满意程度高,信誉良好。  
  (七)按国家规定与职工签定了劳动合同。 


  第八条 防弹复合玻璃及金库二级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6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200万元。  
  (二)获三级资质证书二年以上,近二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50万元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近两年承建安全防范工程总造价在3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高(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取得《培训证书》及参加行业其它相关培训不少于8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五)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需要,具有必要的设计工具,具有成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常用的工程勘察、系统调试和检测仪器。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用户满意程度高,信誉良好。  
  (七)按国家规定与职工签定了劳动合同。 


  第九条 防弹复合玻璃及金库三级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80万元。  
  (二)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高(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取得《培训证书》及参加行业其它相关培训不少于6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四)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需要,具有必要的设计工具,具有成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常用的工程勘察、系统调试和检测仪器。  
  (五)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用户满意程度高,信誉良好。  
  (六)按国家规定与职工签定了劳动合同。 


  第十条 防盗锁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5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20万元。  
  (二)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高(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取得《培训证书》不少于2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企业具备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四)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的需要。具有必要的设计工具、生产设备和常用的产品调试和检测仪器。  
  (五)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用户满意程度较高,信誉良好。  
  (六)按国家规定与职工签定了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防盗安全门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5万元。  
  (二)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取得《培训证书》不少于2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企业具备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四)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需要。具有必要的设计、生产设备和常用的调试和检测仪器。  
  (五)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信誉良好。  
  (六)按国家规定与职工签定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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